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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施工合同集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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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施工合同集锦

  经市府基建办施工处批准,本工程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公开招标(协商议标或甲方委托),由乙方承建,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一)单项或单位工程类别、结构形式:______;层/幢;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建筑面积,道路:___________;给排水管道:____________;构筑物:____________。(二)承包范围:承包按 _____号施工图纸全部工程(包括图纸说明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基础工程(含桩基)、地下室工程、主体结构、内外装饰、机械设备、给排水、电力、照明、防雷、通讯、空调、液化气管道、市政道路、桥梁、土石方工程等。

  (三)承包金额内未包含的工程项目:

  第二条 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一)承包金额:按定标价或协商价,建安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全部工程造价按下列办法办理:

  (二)承包方式:

  1. 按施工图预算包干或投标大包干,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2. 按国家规定缴纳的承包工程收入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已包含在本合同承包金额内,由乙方支付。

  3. 工程质量标准要求:

  第三条 工期

  (一)按定标(或双方)规定总工期___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二)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三)如遇下列情况者,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按实际相应顺延。

  1. 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五天交出施工场地,或障碍物和施工用水、电源未接通;

  2. 因设计图纸修改(甲方或设计院提出修改),影响进度或增大工程量;及修改(变更)设计通知书未在该修改(变更)部份施工开始前三十天送达乙方签收而影响进度者;

  3. 由甲方提供的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乙方计划进行或向乙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更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4. 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大雨、暴雨、地震、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等)造成停工者;

  5. 因停水停电或因电力,水压不能满足施工需要,影响达连续六小时以上者;

  6. 甲方代表借故不签证,影响下一工序的进展者;

  7. 甲方财力不足导致停工窝工者;

  8.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 工程全部建安材料、成品、半成品及设备由 方自行采购供应至 施工工地现场(仓库)。

  (二) 工程 材料及 设备,由______方采购供应至 场地(仓库)。

  (三) 工程 设备,由______方采购供应至____________向______方交货。

  (四)钢材、水泥、木材由甲方协助解决,属有价供料,供应价由双方商定,与承包金额无关。

  (五)购买三大材料所需的外汇由 _____方负责解决;装饰材料、电梯、空调机及水电器材,如设计采用进口时,其外汇由 _____方负责解决,如由乙方采购时,其单价应征得甲方同意。

  (六)双方供应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应附有原出厂证明,否则应进行试验,试验费由供料的一方负责,对已有出厂证明的材料,如一方持有异议时,应进行复验,如复验合格,其复验费由持有异议的一方负责,否则由供应方负担。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 办理土地征购、青苗等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搬迁及其它障碍物拆迁(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的障碍物资料;

  2. 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

  3. 开工前三十天做好建筑红线图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提供水、电源的联结点应在红线图以内距离建筑物不大于30-50米,市政管网工程为______米。并能满足施工需要;

  4. 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书两套(有打桩和基地地下室工程),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

  5. 于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向乙方提供施工图______套(含设计院标准图),桩基工程质量证明书两份;

  6. 由于生产和使用的需要,甲方变更设计时,应提前三十天办理工程变更和修改设计手续;

  7. 提供必须的施工临时用地,办理红线外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许可证,并承担上述所发生的费用。因建筑物施工场地狭小,而导致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等的二次或多次搬运,所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应按实计算),由甲方承担,并按工程进度付给乙方;

  8. 组织有甲、乙方和设计院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与会审,做好经三方签署的会审纪要,并按施工图的份数发给乙方;

  9. 审核乙方编制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进度月报表、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10.按乙方提出的设备、成品、半成品进场计划,及时组织设备、成品、半成品进场并交乙方验收安装、对于有缺陷、质量不合格、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及时更换,尽可能不影响工程进度;

  11.甲方应在现场组织地盘管理机构,按《市基建工程地盘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管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12.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结算。

  (二) 乙方责任:

  1. 施工界区内临时设施,临时道路、水、电、管线的修建安装;

  2.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计划,并送甲方及市质量监督检验站;

  3. 每月25日后四天内向甲方送月度施工计划和完成工程月报(包括形象进度、工程量和工作量),如不按时报送,甲方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

  4. 按施工图纸、施工总说明、图纸交底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和国家现行的《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作好自检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合同工期;

  5. 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和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

  6. 做好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交工文件附件移交甲方;

  7. 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清洁,道路畅通。器材的堆放整齐,并及时清除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

  8. 做好对分包单位的管理(由乙方分包时),抓好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9. 在交工后一年的保修期内,发现有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属设计或甲方使用造成的,其返工修理费由甲方负责;

  10.凡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立即书面报告甲方或主管单位备案;

  11.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包括建筑物周围2米内的和堆到2米外的余土及其它堆积物,生产和生活的临时设施除拆),并将门窗、玻璃、地面擦扫干净,厕所、厨房的下水污水道清理干净,做到工完场清;

  12.在施工中,由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物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应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六条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1. 施工中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应随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院和甲方审核同意并签证;

  2. 乙方必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在现场设专职质量安全检查员,做好自检记录;

  3.凡隐蔽工程,经乙方自检后,应分批填制确切的隐蔽记录(即范围、数量、质量),凭表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接通知后,当天组织质检,经检查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双方签字后方能进行下一个工序的施工。如果甲方接通知后4小时内仍未到现场验收,则乙方自检后确认合格,即可隐蔽,甲方代表事后必须补签手续;

  4. 如确需对已经隐蔽的工程进行复查时,其复查结果不符合设计或质量不合格者,复查费由乙方承担,若复查结果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合格者,复查费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5. 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者,要停工或罚款,返工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停工工期不予延长;

  6. 质量等级的评定应执行《深圳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试行办法》。

  第七条 施工图纸修改

  1. 施工图的修改变更须经设计院和甲方代表签证方才有效,修改通知单或图纸发出的份数与设计施工图发出的份数同;

  2. 修改部分的工程费用按发生时深圳市执行的材料预算价格、预算定额、取费文件规定计算。由乙方编制,甲方核实后,报有关审计部门审查,确定增减造价;

  3. 若修改属工程材料费用、施工质量问题等的乙方原因,则修改后费用的增(含返工损失等)减由乙方承担,工期损失不予顺延;

  4. 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问题,或严重不合理的,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十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影响工程进度的,工期应顺延;

  5. 施工中如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施工,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能强行施工,因此影响工程进度的、工期应顺延;

  6. 已开工工程若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合理部位、同时,赔偿施工单位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第 工程款支付

  1.合同生效后五日内,甲方先付不少于本合同承包总金额的(工期两年的当年投资额的)_____%予付款,计____________万元;

  2.甲方按核实的工程进度,于收到工程月报五日内支付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工程总造价的___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予付款;

  4. 工程款支付达工程总造价的___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而在办完交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支付4%的款,留_____%的款待保修期满后支付给乙方;

  5. 若甲方拖欠预付款或工程进度款,应按本工程经办的银行当时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结算拖欠工程款每超过一天,按拖欠款的_____分之_____罚款;

  6. 确因甲方拖欠工程款而影响进度时,其造成乙方停工、窝工损失及欠款利息按有关规定均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7. 在验收过程中,如有不合格项目,应当在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内,由施工单位修好,否则,超过一天按保留价款的_____分之_____罚款。

  第九条 工程验收

  1. 乙方在竣工前十五天内,书面通知甲方作预验收检查,甲方应及时配合;

  2. 工程竣工时,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施工原始资料,竣工图及报告两套,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

  3. 经验收检查工程有较大的翻修者,则以翻修合格后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4.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以甲方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日期;

  5. 竣工工程经验收符合合同要求质量标准者,从验收之日起五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时接管,致使已验收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如乙方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竣工处理,不得因有经济纠纷而拒绝支付。

  6. 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个施工单位施工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竣工工程验收依据。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二十天内将竣工工程结算有关资料送交甲方审核,关建行或审计站审定;

  7. 乙方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也应在竣工报告提交日期起15天内全部撤离,并工完场清,如工完不清场,则收取地租费每日_____元/m2在余留工程款中扣回。

  第十条 奖与罚

  (一) 工期提前或拖延的奖罚:

  1. 按合同工期竣工者、不奖不罚。

  2. 按合同工期提前竣工者,每提前 天、由甲方奖给乙方深圳元。

  3. 无正当理由的工期拖延,每延期一天,由乙方付给甲方罚金深圳元。罚款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造价的 深圳%,或深圳元,或罚款天数不封顶。

  1.验收后达到标准者,奖(罚)工程造价的 。

  2.验收后达到标准者,奖(罚)工程造价的 。

  3.验收后达到标准者,不奖不罚。

  (三) 工程验收完毕后一个星期内奖励与罚款,且必须兑现,如逾期不付,则按拖延的天数和银行当时的利息率加付利息。

  第十一条 其它

  (一) 不论新、改、扩建工程,施工单位在易燃易爆、动力设备、高压线路、管道、密封或防震车间附近,以及临街交通要道,人行道旁施工时,必须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施工单位负责提出设施方案,并报建设单位或有关部门备案,若施工单位防护不力而发生安全事故,由施工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和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二)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台风、地震、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甲、乙双方共同对等承担;

  (三) 甲、乙双方合同签定的工程,乙方不得随意转包第三者而从中渔利,工程专业需分包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经甲方对承包者资信审查,工程质量、工期乙方负责;

  (四) 由甲方分包给第三者时,则应由甲方负责统一管理,安排场地,临时水、电接点,质量检查验收及各方的协作配合。影响乙方工期时,由甲方负责。

  第十二条 因一方不履行合同,而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和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令、法律及深圳经济特区有关条例规定。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报原鉴证机关鉴证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原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有抵触。

  第十五条 在合同履行中若双方发生争议,经调解仍不能解决时,提交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送深圳经济特区基建合同预算审计站鉴证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清工程尾款,一年的保修期满后,自行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副本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审计站、经办的银行各一份,均有同等效力。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代表:代表:

  签约日期:

道路施工合同集锦

  发包方:

  承包方:

  一、 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道路工程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总平面图中 标段所示道路路基工程(包括素土夯实、碎石压实、路基排水沟)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1.5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暂定) 元 单价 (综合单价包干)

  1.8 质量标准:合格。

  1.9 工 期:工程总日历工期 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二.技术标准及图纸

  2.1 图纸

  2.1发包人提供:

  2.2 技术标准:

  2.2.1 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上海市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2.2.2 质量评定执行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3.1 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1.2发包人主要工作:

  负责场地三通一平;

  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

  提供地下管线布置图、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负责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工作,并作好各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

  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与及时安排下道工序;

  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2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2.1承包人主要工作:

  本合同签订后收到发包方通知 2 天内,承包人进场完成施工准备。

  严格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要求及工程内容。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工程进度计划、用电计划,并报送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审核批准;

  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

  工程竣工验收后2周内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肆套竣工图及竣工资料;

  四、工程价款

  a、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方式,此价格涵盖了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的包括所有土建安装费用、质检费用、水电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劳务、监督、赶工措施费、开办费、机械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以及为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的其他一切费用。该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不受市场价格及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b. 设计变更所增加的费用,有合同单价的按合同单价,没有合同单价的根据上海市93土建定额再结合上海市有关文件进行编制,如93土建定额中没有的子项,可套用市政定额中相应的子项,费率按93土建定额四类下浮 计取.设计变更中所增加的材料:报价书中有的按报价书,报价书中没有的承包人应报所需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产地、价格,经发包人审定后方可使用,并作为结算依据。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5.1 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75%;

  5.2 工程结算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其余5 %的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期满一年后支付,如保修期内由于承包单位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单位免费维修,如承包单位2天内不到,由发包人处理,所发生费用加10%的管理费由承包人承担;

  六.竣工验收

  6.1承包人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2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6.2承包人在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供符合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要求的竣工资料肆套。竣工资料包括文字资料、竣工图、工程照片,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资料。

  七.违约责任

  7.1发包人违约:

  7.1.1因发包人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费用不计。

  7.2承包人违约:

  7.2.1 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第1.9条所示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按3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7.2.2 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承包人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重新检测所需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且向发包人赔偿本工程项目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如因承包人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后7天内承包人仍未予以完善的,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有权另行安排单位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7.2.3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采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的,除责令返工并赔偿损失外,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8.2.4 如施工完毕后,未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及开通,招标方将不予以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直到验收合格并开通后,发包人无息支付。

  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8.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

  8.2合同订立时间: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上海市。

  8.3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九、合同份数

  9.1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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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道路硬化工程硬化面积约____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路基平整、水泥路面浇筑等,概算约为____万元。

  二、合同工期:

  工程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工。

  三、质量要求及奖惩措施:

  1、确保合格(由村两委组织邀请专业人员验收),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村内主干线路面按四级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标准建设,质量目标合格。

  ①水泥混凝土标号C25标号,板厚15cm,弯拉强度4.5Mp以上。

  ②施工中的主要材料应进行各项物理性能指标试验,其中粗骨料必须采用碎石,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根据材料各项指标和水泥的实际标号,选择最佳配合比(水泥要有出厂证明、质保单);施工中试验规程应严格按《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不合格材料不得进场施工。

  ③路面应采取横向拉毛或机具压槽等抗滑措施,其磨擦力应符合施工规范要求,路面与其他构造相接应平顺,做到路面边缘不积水。

  ④混凝土铺筑后按施工规范要求养护;混凝土路面外观无脱皮、印痕、裂纹、石子外露和缺边掉角等病害,且符合规范和工艺要求。

  ⑤工程档案资料及试验资料送____村委会一份备查。

  3、奖惩措施:承包人必须严格按有关规范、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未达到合格必须无条件返工,承担返工损失,保质期为一周年。

  四、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竣工工程结算以承包价为基础,其承包单价为水泥路面板厚15CM单价为40元/平方米;工程量按实结算。

  五、付款方式:

  完成路面硬化工程50%付合同款20%;工程全面完成,经验收合格待上级拨款到位后付至总工程款90%,并返还履约保证金;暂扣10%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1月内付清。

  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履约保证金____万元,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退回。

  七、奖罚措施:

  1、工程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竣工。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拖延工期一天罚100元。

  2、承包人在决标后须向乙方递交本工程投标时的项目管理班子详细名册,要求项目经理到岗率每月不得少于20日。未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抽查时发现擅自缺岗除责令到岗外,处以每人每天罚款100元。另外,在工程合同签订后不得转包,否则视为弃标,履约保证金将不退还,该工程予以重新招投标。

  3、承包人必须接受发包人的监督员监督,接受整改意见。

  八、安全责任:

  1、施工前由发包人负责清理好在施工范围内的农作物;施工期间有关处理纠纷由发包人负责。

  2、承包人施工期间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三员三证齐全),并做好安全保险等相关手续,若由承包人引起的发生人身安全和行车安全、群众纠纷等大小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补偿均由承包人负责。

  九、该工程的招标文件作为签订施工合同的附件,承包人应遵守建筑业法律、法规和各项有关。

  十、该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与义务按20xx年1月20日颁发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执行。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承包人、发包人各执一份,____办公室存档一份。

  十二、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

  代表:

  住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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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城市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确保绿化施工的顺利进行,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达成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4)工程批准文号:喀市发改[ ]号

  (5)资金来源:市投资

  2、工程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本工程采取综合报价,报价苗木清单中包括苗木采购、包装、运输、挖坑、施放配比土、种植、施肥、药物使用、防风支架、铺设支管系管道以及管养三年、死亡重栽及税金、规费。平整土地包括小范围倒运土方、土地细平,平铺河沙5cm厚/m2,平铺有机肥2cm厚/m2、深翻一遍,用水浸泡地一遍。

  (2)工程总面积: 平方米。

  3、合同工期

  总工期:三年

  (1)种植施工工期:开工日期20x年2月15日;竣工日期20x年4月30日,(日历天数75天)

  (2)树木养护工期:20x年5月1日起进入养护期,三年养护。初验为20x年10月30日,复验为20x年8月10日,竣工验收为20x年8月30日。大量补苗的养护期顺延。

  二、合同价款与支付

  4、合同价款

  (1)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在合同实施间项目内容单价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2)金额(小写): 元(人民币)(大写) 元。

  5、工程款支付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的10%(元)为预付款,苗木进场验收合格后支付20%。

  (2)20x年10月30日初验成活率达到85%以上后付至合同价的60%。

  (3)20x年8月10日验收成活率达到95%以上,付至合同价80%。

  (4)20x年8月30日竣工验收后成活率达到100%,支付15%,通过审计后支付余款。

  三、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的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条款;

  2、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书及其附件

  3、发包人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单价,设计图纸、施工图、施工图预算书;

  4、工程施工质量标准、验收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四、树木采购技术要求

  1、所供树木要符合甲方确定的数量、品种、规格、土球、树冠、根幅。(见附表)

  2、苗木不得携带病虫害,要求带苗木原产地的检疫证明,苗木来喀后,由发包人组织林业部门再次复检,对查出有携带病虫害的苗木一律就地销毁、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投标苗木根系要求大根做愈伤处理,主根无劈裂,裸根苗根系直径(根幅),落叶乔木按地径的8-10倍,根不劈不裂,灌木按1米高根系直径(根幅)30cm,2m高根系直径(根幅)50cm,适当照顾冠幅大小,土球苗,土球直径为地径的8-10倍,包要紧,草绳间隔8cm,70cm以上土球打双花缠腰箍,直径50cm以上土球封底,要求保证苗木主根系的完整,苗木包装要求符合长途运输,需进行必要的保温、保湿处理,土球完整。

  4、所采购苗木树干必须挺直,冠形优美,各项外观指标(干形、冠形、树姿等)必需满足行道树、风景苗木景观需求。

  5、所有苗木以到喀什为准,在喀什验货,不合格苗木不予付款。

  五、树木种植技术要求:

  1、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种植树木到甲方指定地点进行栽植,具体内容为树木挖取,移运,栽植及管护等。管护期3年。验收移交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为有效保证所栽植苗木的成活率,承包人需将所中标段的土壤及水质进行化验,并作出最有利于树木生长的种植土混合比例报园林局备案,同时可适当使用一些改良产品。

  3、树穴基部必须施基肥(腐熟的农家费、牲畜家禽粪便或腐植酸肥),米径10cm以上大树施肥0.1立方,米径10cm以下大树施肥0.05立方,裸根树木种植穴中需放入0.1立方河沙。

  4、所有要求承包人需换臵种植土的,换臵的种植土中应包括6份本地农田土、3份河沙、1份腐殖土。

  5、大树截干部位严格按清单要求截干,需在主干3米以上保留3-5个健康侧枝,与主干同高截留。

  6、树木到位后,用细土慢慢均匀的填入树穴,特别对根系空隙处,要仔细填满,防止根系中心出现空洞。

  7、土填到50%时灌水,发现冒气泡或快速流水处要及时填土,直到土不再下沉,不冒气泡为止。

  8、新植树木种植后必须浇足三遍水。

  9、树木栽植后需做围堰浇水,养护后期围堰由乙方拆除整平,米径8cm(含8cm)以上苗木需做三角支架支撑与固定,支架应支在树干2/3处,绑扎树干处应夹垫物以保护树干,绑扎的树干应保持直立。

  10、其它技术要求严格按照《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园林绿化栽植工程技术规范》、《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球根花卉种球》、《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大树移植技术规程》、《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程》等文件要求执行。

  六、绿化给水管系安装技术要求

  1、管材采用upvc符合国家质量上水管材(管径90mm以上的管材要求承受0.6Mpa的压力,管径90mm(含90mm)下的管材要求承受压力0.8Mpa),所用管材及施工材料必须具备国家合格质量标准(阀门必须使用upvc阀门,所有管材及施工材料必须出具检测报告与合格证书,方可使用,检验费用由施工方自理)。

  2、设计说明:

  (1)管道埋深在1米以下。

  (2)道路绿化带主管系要求与其相连的绿化带管系联网。

  (3)整体绿化灌溉水系必须保证绿化带任何部位的浇水需求。

  3、灌溉总体技术要求:

  (1)操作简单,维修方便。

  (2)排水和泄水设计根据实际合理安排。

  (3)管道埋深覆土在1米以上,填土必须夯实。

  (4)水系主管控制阀合理设计及安装。

  七、验收

  1、验收流程

  ①平地 ②放线 ③验坑 ④验苗 ⑤种植 ⑥支撑保护 ⑦管护及成活率

  ①平地:包括场地平整、翻地整地、河沙、肥料。要求:土地细平,平铺河沙5cm厚/m2,平铺有机肥2cm厚/m2、深翻一遍,用水浸泡地一遍。

  ②放线: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和甲方指定的种植地点定点、放样,大规模的乔木用扦插法标志定点或用定点,群植小灌木及地被可用线标志种植面积的边缘线。

  ③验坑:乔木的树穴直径比根系或土球的直径大,深度比土球高度尺寸增加20cm,另外种植穴的尺寸还将依各种树种不同的生活习性区别对待。

  ④验苗:苗木根系发达,树干必须挺直,冠形优美,各项指标(土球大小、干形、冠形、树姿等)必需满足苗木验收需求。苗木不得携带病虫害,要求带苗木原产地的检疫证明,苗木来喀后,由发包人组织林业部门再次复检,对查出有携带病虫害的苗木一律就地销毁、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⑤种植:按园林绿化种植规范要求种植。

  ⑥支撑保护:米径大于6cm的苗木均要求搭支架,支架要牢固,绑扎树木处应夹垫物,绑扎后的树干应保持直立,支架一般采用三角支。

  ⑦管护及成活率:绿化养护包括定期浇水、松土、除杂草、病虫害防治、施肥、维护、对树木的修剪、抹芽、补植等。第一年要求初验成活率达到85%以上,第二年复验成活率达到95%以上,20x年竣工验收时成活率达到100%。

  八、现场代表

  1、监理

  (1)监理单位名称:

  (2)监理工程师姓名:

  2、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1)发包人驻工地代表:

  (2)承包人驻工地代表:

  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利和义务

  (1)在20x年2月27日前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保证喷灌系统水、电等条件满足施工要求,施工现场主要道路畅通。

  (2)对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会审确认,提供施工现场周围及地下管沟走向等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在施工前进行现场交底。

  (3)协助处理施工过程中与发包人内部其它单位的有关事宜。

  (4)负责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对承包人的工程施工、种植及养护过程进行考核,出具考核结论。

  (5)发包人负责承担养护期间的水、电费用。

  (6)因发包人不能按规定完成上述工作,造成工程不能按期开工,工期予以顺延。

  2、承包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发包人审定的施工图和施工组织方案组织施工,施工图变更的须经发包人批准后组织施工。

  (2)根据工程施工需要设臵照明及警示标志,派人驻守施工现场。承担施工机具维修保养,未履行上述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要求造成财产和人身伤害的,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在施工和养护期间,不得破坏施工现场的其它设施,因影响施工确需拆除的,须报经发包人驻现场代表签字确认,施工完毕后须恢复原状。

  (4)施工前期的整地、施肥和后期的苗木到货、种植等关键工序须经发包人现场代表确认签证后方可组织施工,签证作为考核结算的依据。

  (5)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本企业的环保有关规定,施工场地噪音等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指标。

  (6)竣工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应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行修复。

  (7)按照本合同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投标单位中标后在日常的养护中应根据绿化植物生长情况按照相关规定把握浇水时间。

  (9)因承包人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由此造成发包人经济损失的,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十、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进度计划: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发包人。发包人按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人对施工进度的检查,施工质量的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采取相应的措施,拟采取的措施须报发包人批准后执行。

  2、工期的延误、暂停

  (1)延期开工:承包人应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合同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发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申请,并说明理由。发包人应在接到申请的3日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不予答复的,视同默认。发包人同意延期开工的,工期顺延,否则工期不予顺延。

  (2)工期延误: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①设计变更、工程量发生变化;

  ②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或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③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地震、飓风、洪水、冰雹、雪灾等);

  ④合同中约定或发包人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3)承包人须在发生以上情况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代表提交报告,发包人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确认。

  (4)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质量与验收

  1、工程质量标准:合 格

  2、隐蔽工程验收:承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隐蔽工程时,应及时报告发包人代表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隐蔽工程报告和处理措施,措施经发包人代表确认后,进行隐蔽工程施工,隐蔽工程施工结束后须报告发包人代表验收,验收合格,发包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不得继续施工。

  十二、工程变更处理

  工程量清单数量发生变更,按变更的工程数量与其综合单价的乘积作为变更部分结算价。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纠纷,当事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提起诉讼。

  十四、违约责任

  1、双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在管护期间,如发生人为破坏花草树木,发包人负有对其进行教育的义务,并协助承包人对破坏者进行经济处罚。

  4、发现承包人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以及有严重的施工质量问题或达不到其承诺的标准,发包人有权扣罚履约保证金7万元和不予支付全部工程尾款的经济处罚。

  5、除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五、工程量清单

  十六、其他约定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3、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条款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生效,至养护期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合同份数:共8份,正本2份,甲乙双方各持1份,副本6份,发包人5份,承包人1份。

  5、承包人投标书与发包人招标文件相抵触的,以合同为准。

  6、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道路施工合同集锦

  发包方(甲方):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小区道路硬化工程

  2、 工程地点: 小区

  3、 承包范围:包工包料

  4、 合同工期:45天

  5、 开工日期:20x年4月25日

  6、 竣工日期:20x年6月10日

  7、 合同价款:总价款约为:328万元,工程量按照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后附工程预算单),乙方报工程预算,甲方审定。

  二、 甲方职责:

  1、 依据建设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城镇道路建设工程技术规范对乙方施工进行全过程的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管理。

  2、 协助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 按照施工方案要求对乙方施工技术规范、质量指标进行检查监督,负责建筑材料、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

  4、 根据实际需要,审核批准工程变更方案,审定工程签证。

  5、 负责抓好对工程队的安全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三、 乙方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工程建设的法规及各项地方性法规,依据施工方案要求组织施工。

  2、 每道工序完工后需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3、 所购进的建材必须符合国家材质技术指标,具备产品合格证书及相关质

  检手续,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4、 抓好本施工队全体人员的安全教育,搞好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警示标志配置及各项安全防护工作,严格施工机械、电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范,积极配合甲方的各项安全检查。

  5、 未按照施工技术规范及工程质量要求组织施工而造成的废品工程,应予以返工并承担相关费用。

  6、 乙方工程管理及施工人员违章操作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 工程决算:

  工程竣工后,依据工程各项目实际发生量及工程量清单所确定的价格标准据实结算。

  五、 付款方式:

  依据工程进度双方商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总价款的百分之九十五,预留百分之五保修金,保修期为一年,期满未出现质量问题,支付余款。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存档二份。

  发包方:(公章)承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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