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期犯新罪判缓刑。
行为人在取保期间又犯新罪的,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判处缓刑。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和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当事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又犯新罪的,一般不会适用缓刑。根据我国法律对于缓刑适用条件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且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宣告缓刑。
取保候审需要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的;
2、当事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3、当事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
4、当事人羁押期限届满,案件还没有办结。
综上所述,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判缓刑,判缓刑与取保是没有任何的关系,只要当事人会被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犯罪的情节比较轻而且也有悔罪的表现,那么就可以申请缓刑,缓刑是不用被关押的。从法律上二者没有实质的关联,但现实中,一般能取保候审的案件大多数是刑期在三年以下的案件,三年以上刑期的相对取保候审不太容易。如果取保候审期间又故意犯罪的,一般会逮捕关押,判处缓刑的难度一般比较大;如果取保候审期间,过失犯罪的,如果具备缓刑的可能,还是可能判处缓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