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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没有土地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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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没有土地处理方法如下:

1、村集体还有机动地的,可以要求村集体给予分配;

2、村集体已经没有机动地的,需要等本次承包合同到期,重新发包土地时再要求分配;

3、村里的土地属于村民集体所有,村民应当拥有使用权,当事人作为村民的一员当然有权要求承包土地。

如何申请宅基地

1、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2、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3、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就去试试申请农村宅基地: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怎样能得到耕地

1、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

2、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土地;

3、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土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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