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一般无需申请软件著作权认定。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若企业需要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则需要提交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软件的鉴别材料等材料,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60天审查,确认符合登记条件的,发给登记证,该登记证可作为认定登记的材料使用。
【法律依据】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九条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二)软件的鉴别材料;
(三)相关的证明文件。
第二十条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应当自受理日起60日内审查完成所受理的申请,申请符合《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相应的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