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美食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如何缴纳上诉费用

如何缴纳上诉费用

来源:91美食网

法律分析:上诉案件的诉讼费用,由上诉人向人民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由上诉的双方当事人分别预交。如果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没有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应通知其预交。上诉人在收到人民预交诉讼费用的通知后7日内仍未预交而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七条 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