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行政拘留不需要立案。
机关作出行政拘留处罚的流程:
一、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二、机关认为该行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会立即进行调查;
三、机关认为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
四、机关会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会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
五、机关将被行政拘留人送达拘留所执行拘留。
因此,行政拘留不需要立案,而是受理登记即可。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七条
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
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
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七条
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
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有被侵害人的,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